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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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充電溫度高於40℃或低於5℃可能導致電池性能下降、
膨脹、漏液、過熱等損壞。
22.每次使用充電器前,請檢查充電器的外殼、線材以及插頭
是否有損壞,禁止使用破損的充電器。請勿使用含酒精或
其它可燃性的液體清潔充電器。不使用時請中斷充電器與
電源的連接。
23.請將電池存放在兒童及寵物接觸不到的地方。
24. 禁止將電池置於熱源(例如火爐或電暖器)附近,也禁止
在天氣炎熱時將電池留置於車內。請勿將電池存放在超過
60℃的環境下。理想的存放環境溫度為22℃至28℃。
25.請在乾燥的環境中存放電池。
26.切勿將電池完全放電後長時間存放,以免電池進入過度放
電狀態而造成電芯損壞,導致其無法恢復使用。
27.將電池帶上飛機前,請務必將電池放電至5%電量以下。
放電前請務必遠離火源。
28.禁止將電池與眼鏡、手錶、首飾等金屬物體一起存放或運
輸。
29.請勿運輸破損的電池。運輸時,務必將電池電量放電至
50%以下。
30.務必將電池徹底放電後,再將電池棄置於指定的電池回收
箱。電池是危險化學品,嚴禁棄置於一般垃圾箱。相關細
節,請遵循當地電池回收和棄置的法律規定。如電池無法
徹底放電,請勿將電池直接棄置於電池回收箱,應聯絡專
業電池回收公司做進一步處理。
31. 電池在充飽電時將自動停止充電。充電完成後,請中斷電
池與充電器的連接。
32.若超過10天不使用電池,請將電池放電至40%至65%
的電量存放,這樣可延長電池的使用壽命。
33.電池電壓過低時,電池將進入低功耗模式。對電池充電即
可退出低功耗模式。
34.長期不使用時,請將電池拆下並存放於專用電池盒內。
35.若電池長時間閒置,會對其性能造成影響。
36.請每3個月左右重新充放電一次,以保持電池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