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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cal Bathys - Page 38

Focal Bath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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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產品符合所有適用的歐洲法規和指令。本
應與家庭垃圾一起棄置,而應在適當的收集
站進行回收。妥善棄置和回收有助於保護自
然資源、人類健康和環境。有關此產品的棄置和回收的更多資訊,請
聯絡所在地的市政廳、廢棄物收集服務機構或購買此產品的商店。
22) 本產品包含鋰離電池,請小心處理。如果不正確使用
和處理鋰電池,可能會很危險。在極端情況下,鋰電
池的異常使用會導致:
• 爆炸
• 火災
• 釋放熱量
• 釋放煙霧或氣體。
23) 警告:請勿打開裝置。請勿自行拆卸、打開、鑽孔或對電池進行任
何其他操作。
警告:如果不正確更換電池,可能會有爆炸危險。
必須由符合資格的人員從您的 Focal 產品中更換及/或取出電池。電池
必須用與原裝電池相同的電池替換,並且必須向 Focal 經銷商購買。
Focal 無法保證其他製造商電池的安全性和相容性,也不能保證其能夠
在本裝置正確運作。
請勿透過導電元件(特別是與金屬物體接觸)或任何其他方式使電池
的(+)和(-)端子短路。
請勿顛倒兩極。
請勿在耳機內置電池附近及/或上方放置易燃物品。一般來說,電
池不應暴露在過熱的環境中,如陽光、火或其他熱源(超過 70°C)
及/或濕度超過 90% 的位置。
請勿將電池和充電器置於水中(不要浸入、倒入液體、暴露在冷凝水
中或弄濕)。請勿暴露在雨中。
切勿使用損壞的電池。
請勿讓電池受到衝擊或振動。如果發生嚴重衝擊,請停止使用電池。
請勿破壞或焚燒電池。
接觸電池的內部元件或其燃燒的產物可能存在危險。如果發生這種情
況,請聯絡您的醫生。
如果在使用過程中,電池發出異常氣味、異常發熱或變形,請立即關
閉裝置並聯絡 Focal 經銷商。
本產品只能與符合當地法規要求(如 UL、CSA、VDE、CCC CE)的
機構認證的有限電源(LPS)一起使用。
僅在 10°C 至 40°C 的環境溫度下為電池充電。
切勿為膨脹、漏液或損壞的電池充電。
切勿使用改裝或損壞的充電器。僅在不易燃的表面上為電池充電(不
要在地毯或木地板等易燃表面上充電),也不要在易燃物附近充電。
在不導電的表面上為電池充電,以防止短路等造成的損害。
請將電池和充電器放在 14 歲以下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請勿在電池充電時使用耳機。
任何電池(原裝或替換)都不應該暴露在陽光、火等熱源下。
24)該產品包含含有少量:6,6’-di-tert-butyl-2,2’-methylenedi-
pcresol (DBMC) 的部件(揚聲器懸架)。
攝入這種物質可能會損害生育能力。
該物質可能對水生生物長期有害;應避免洩漏到環境或下水道中。
回收產品及其零件;使用相應的收集系統或聯繫購買產品的零售商,
以便他們安全地回收產品及其組件。
電池使用的最佳條件
為確保您的耳機中的電池保持最佳續航時間,在長期不使用的情況
下,請定期充電,至少每三個月左右充電一次。
在不使用電池供電的產品時,應關閉其電源。
為了達到最佳使用效果,請勿在過熱(高於 40℃)或過冷(低於 -5℃)
的地方使用裝有電池的耳機。如產品出現問題,請聯絡專業經銷商。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
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
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
機設備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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