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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ipsch S1 - Page 32

Klipsch S1
40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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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U 合规信息
资格承受 CE志 ;符合盟低
2006/95/EC欧洲EMC 指令 2014/53/
EURoHS 指令 2011/65/EU
WEEE 指令 2012年/19/EU册、 评
估、 授权学品 (REACH1907/2006
年/121/EC 令。
本产品包含的电池符合欧洲2006/66/EC指令
要求,该电池不能作为一般家庭废弃物进行处
置。请依照当地法规处置电池。
您可联系您的经销商分销商或 Klipsch Group,
Inc. 全总部免费《合规
可从下
http://www.
klipsch.com/Contact-Us
WEEE 注意
注: 本适用EU)各
和挪威。本项标志按照欧2002/96/
EC 关于废电子电气设备 (WEEE)
指令作标记。 该标签说明此产品
与生圾一起理。 应
放于适当的设施内使之能回收及重
复利用。
FCC 与加EMC 合规
注: 此过测试,符合FCC
15 对“ B 类”数字。 制
限定旨在对住宅安装的设备提供合理的保护,
避免有害干扰。 此设备会产生、使用并能
射射频能量,果未按照指示信息安装和使
线通信造成有干扰。 尽管
不保证具体的不会生干扰。 如
果本设备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成有害干
可通过关闭和打开本设备来判定用户可采
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消除干扰
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备与间的离。
将设备和接收机接到不同线路的插座上。
请咨询经销商或经验丰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
人员取帮助。
FCC15 ,批 B
备。
: 未Klipsch 明确意做
将使用户使用本品的权限失效。
本 B 类备符拿大 ICE-003求。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合格之功率頻電
機,非 可,公司、商 使
自變更頻率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
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
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
應立即停用改善至無干時方
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定作業之
信。
低功率射電機忍受合法通信工業
科學及醫
用電波輻性電設備之干擾
产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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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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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信息不售。
注册信息并非用于保修用途。
保留据以便用。
合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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