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89 979 993 2012-10-30| Robert Bosch GmbH
操作 | BML 2415 |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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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操作
4.1 关于充电的重要提示
充电时产生气体!
¶ 避免形成火焰、明火和火花!
¶ 不关闭充电器!
¶ 不移除充电钳!
¶ 对房间立刻进行良好通风!
¶ 将旋转调节器调到左挡板(最小充电电流)!
¶ 通风后,将充电器电源开关调到"0"(关)!
¶ 让Bosch服务中心检测电池。
¶ 只能在通风良好的区域给电池充电。
¶ 电池充电时避免火焰、明火或火花。
¶ 只能对经过检查的并联电池进行充电。
¶ 不能将绝对免维护的电池与标准型电池(按照DIN是免维
护的)一起进行充电。
¶ 不得对非充电电池充电。
¶ 在对深度放电的电池进行充电的过程中,关闭车内所有用
电设备。
¶ 电池额定电压与所选充电电压必须一致。
¶ 电源线和充电导线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 在将充电器与电网连接前,必须将充电器的电源开关拨到
"0"(关)。
¶ 戴上护目镜。
¶ 立即将溅到皮肤上或衣服上的酸用许多水进行冲洗。
如有必要,请就医。
¶ 对标准型电池进行充电前,拧下电池塞子。
¶ 夹住或断开充电钳之前,请断开充电器。
¶ 充电过程中,决不能断开充电钳。
¶ 充电过程中,不能将电池从汽车电路中分离。
¶ 决不能让充电钳短路。
4.2 电池充电
i 如果发生极性错误和端子短路的情况,充电电压保持
切断。
i 充电时,不需要从汽车电路中拆除电池。
! 为了避免过多的气体形成,应当在环境温度高于15°C
时和当旧电池在开关位置"热电池"时进行充电。如果尽
管如此在位置"冷电池"进行充电,必须当电池充满时务
必结束充电。
对电池充电器供电是通过照明电路。仪器由工厂方面设置到
230V、50Hz。
请为了对电池充电遵循以下过程:
1. 关闭电池充电器(图1,编号7)。
2. 对标准型电池进行充电前,拧下电池塞子。
3. 将充电钳(图1,编号9)极性正确地夹在电池上。
红色钳夹在正极(+),黑色钳夹在负极(-)。
4. 将"冷、热电池"的转换开关拨到正确位置
(图1,编号6)。只需要对电池温度进行评估。
5. 将用于限制充电电流的调节器(图1,编号8)旋转到
左挡板(最小充电电流)。
6. 将电压选择开关(图1,编号5)调到需要充电的电池
的规定电池电压。
7. 打开电池充电器。然后,红色LED必须持续发亮
(图1,编号2)。
8. 将用于限制充电电流的调节器调整到由电池制造商所规定
的数值。
! 在调整充电电池的过程中,务必注意电池制造商的规定。
i 充电电流应当在这种运行方式下不大于电池容量(Ah)的
20%。示例:对于45Ah的电池,在这种运行方式下最大
充电电流为45Ah*0.2=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