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確認本裝置周圍至少保留10公分的空間,以預防過熱。
3 烹煮時請務必將鍋具置於烹調區內。
4 請務必使用正確類型、正確尺寸的鍋具(請見下表)。
建議使用的鍋具類型與尺寸
適用電磁爐的鍋具
材質 鐵製或具磁性的不銹鋼製鍋底
形狀 平底的鍋具
尺寸 鍋底直徑為 12 至 22 公分,視烹調模式而定
(請見下面提示)
重量 含食材最重 7 公斤以內的鍋具
不適用電磁爐的鍋具
材質 鍋底非鐵製,或者是黑晶、玻璃、鋁、銅製的
鍋底
形狀 凸底或凹底的鍋具
尺寸 鍋底直徑小於 11 公分的鍋具
重量 含食材超過 7 公斤的鍋具
提示:用「快速啟動(手動)」模式或「火鍋」模式烹煮時,可使用鍋底直徑12至25公
分的鍋具。
提示:油炸食物時,建議使用鍋底12至16公分的鍋具。
使用此電器
切記僅使用適用電磁烹調的鍋具(請見「使用前準備」單元)。
注意:請務必在乾燥、平穩且水平的表面放置、操作本產品。
下面表格列出各個烹調模式的預設設定,以及各設定可以調整的程度。
預設與可調整的設定
模式 預設烹調時
間
功率 (瓦)/溫
度 (°C) 範
圍
可調整烹調
時間
定時功能 顯示幕標示
快速啟
動 (手動)
烹調
5 400-2000W 5-60 - 火力段數
剩餘烹調時間 (若
有設定烹調時間)
火鍋 - 400-2000W - - 火力段數
燜/燉 60 400-1400W 30-180 最長 12
小時
剩餘烹調時間
繁體中文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