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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min Vector 2S - Page 24

Garmin Vector 2S
72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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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T
W
請先在安全的區域,利用平緩的地面練習
騎乘。
請保持踏板及鞋底板表面的清潔,並除去
任何泥塊。
請勿將元件完全浸入水中或以高壓沖洗。
穿著鞋底板行走時請特別注意。請勿穿著鞋
底板行走過長距離。
請定期檢查鞋底板和踏板是否出現任何磨損
或損壞的跡象。
磨損的鞋底板或損壞的踏板本體僅能使用
Garmin的零件更換。請洽詢 Garmin 經銷商
或參見Garmin台灣網站。
符合性聲明
Garmin 謹此聲明本產品符合指令 1999/5/
EC 必要的要求及其他相關條款。如需檢視
完整的符合性聲明,請參見 Garmin 網站並
找出您的 Garmin 產品:www.garmin.com/
compliance
根據NCC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
規定: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
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
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
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
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項合
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
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FCC 符合性
本裝置符合 FCC 通則之第 15 部分。裝置操作
將受限於以下兩個條件:(1) 裝置不得引起有
害干擾。(2) 裝置必須能接受任何接收到的干
擾,包括引起無用操作的干擾。
本設備經測試證實符合 FCC 通則第 15 部分
所定義之 B 級數位裝置限制。該限制是為了提
供住宅裝置對有害干擾的合理保護。本設備可
產生、使用及發射射頻能量。若未依照指示進
行安裝及使用,可能對無線電通訊引起有害干
擾。然而,在某些裝置上無法保證不會發生干
擾現象。若本設備對於無線電或電視接收確實
引起有害干擾 (可將設備關閉再開啟以進行判
),建議您採用以下方式對干擾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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