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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kia N76

Nokia N76
242 p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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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07 Nokia
。版權所有。
相機
32
3 您可在錄製前捲動該捷徑工具列以選擇不同的項
目和設定
(
在錄製過程中不顯示工具列
)
。請參閱
捷徑工具列,刊於第
27
頁。
4 總的可用錄製
時間。當您錄
製時,目前短
片長度指示符
號亦會顯示已
拍攝的時間及
剩餘的時間。
5 手機記憶體
()
和記憶卡
()
指示符號
表明短片的儲存位置。
6 短片品質指示符號指示短片品質優質標準
分享
7 短片檔案類型。
要顯示所有觀景器指示符號,選選項
>
顯示圖
。選擇隱藏圖示僅顯示短片狀態指示符號、可用
的錄製時間
(
錄製期間
)
、縮放列
(
縮放時
)
以及選擇
鍵。
錄製短片後
錄製短片後,從主顯示屏中的捷徑工具列中選擇以
下選項
(
僅當在短片設定中將顯示已拍攝短設為
時可用
)
要立即播放剛剛錄製的短片,選播放
如果您不希望保留該短片,選擇刪除
要使用多媒體、電郵、藍牙連接傳送短片,或者
將其上載至您的線上相簿,請按通話鍵,或選擇
傳送。如要獲取更多資料,請參 訊息」,
於第
66
頁;藍牙連接,刊於第
52
頁;線上
分享,刊於第
37
頁。通話過程中,此選項不可
用。以
.mp4
檔案格式儲存的短片可能無法透
多媒體訊息傳送。還可以在當前通話過程中將短
片傳送至通話接收者。選擇傳送至來電號碼
要錄製新的短片,選擇新短片
短片設定
相機有以下兩種設定:片設定及主設定。要調校
短片設定設定,請參閱 設置設定
顏色與光
,刊於第
29
頁。關閉相機後,相機設定會恢復
為預設設定,但主設定仍會保留直至您再次對其進
行更改。要更改主設定,選擇選項
>
設定並從以下
選項中選擇:
短片品質
設定短片品質為優質
(
適合於通過兼容
電視或個人電腦及耳機長期使用及播放的最佳品
)
標準
(
適合於通過耳機播放的標準品質
)
(
可使用多媒體訊息傳送的有限短片大小
)
。如果
希望在兼容電視或個人電腦上檢視短片,請選擇
,該品質具有
QVGA
解像度
(320x240)
且檔案格
式為
.mp4
。要透過多媒體訊息傳送短片,選擇
(QCIF
解像度,檔案格式為
.3gp)
。採用分享
質時,錄製的短片大小限制為
300 KB (
錄製時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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