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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內的位置,並遠離角落或可能阻礙空氣流動的障礙。將充電器
的背面用作在牆面上確定安裝螺絲位置的型板。使用長度至少
25.4
公 釐、螺 頭 直徑 為
7–9
公釐的牆用螺絲(另售)牢固安裝充
電器,旋進木料的最佳深度為螺絲大約有
5.5
公釐長度露在木料
外。將露出的螺絲與充電器背面的槽對齊,並完全接合到槽中。
充電器清潔指示
警 告:觸電危險。在清潔之前,請將充電器的插頭從
AC
電源插座上拔掉。使用軟布或非金屬軟刷,去除充電器外
部的污垢和油脂。請勿使用水或任何清潔劑。不要讓任何
液體進入工具;不要讓工具的任何部分浸入液體中。
電池組
所有電池組之重要安全指示
購 買 更 換 電 池 組 時,務 必 附上 目 錄 號 和電 壓 資 料。
包裝內的電池組並未完全充電。在使用電池組和充電器之前,請
先閱讀以下安全指示,並遵循所列的充電程序。
請閱讀所有指示
•
不要在易爆環境,如有易燃液體、氣體或粉塵的環境中進行
充電 或使 用電 池。將電池組放進充電器或拆除電池可能會點
燃粉塵 或 氣 體。
•
切勿強行將電池放進充電器。切勿以任何方式改裝電池組以
在不相容的充電器中使用,否則電池組可能會破裂,導致嚴
重 人 身 傷害。
•
只可使用
充電器為電池充電。
•
切勿將水分或其他液體飛濺到電池組或將電池組浸沒。
•
請勿在溫度可能達到或超過
40˚C (104˚F)
的地方(例如夏季
的室外貨棚或金屬建築物)儲存或使用本工具及電池組。
•
即使電池組已嚴重損毀或磨損,請勿焚燒電池組。電池組
可能會在火中爆炸。灼燒鋰離子電池組時會產生有毒氣體和
物 料。
•
如果電池液體接觸到皮膚,請立即以中性肥皂和清水沖洗接
觸 範 圍。若 電 池 液 體 進 入 眼 睛,請 睜 開眼 睛,用 清 水 沖 洗
15
分鐘或直到不適感消失為止。如果需要接受治療,電池的電
解質由液化有機碳酸鹽和鋰鹽構成。
•
開啟的電池中的物質可能會導致刺激呼吸道。請轉移至空氣
流通處。如果症狀持續,請尋求醫療協助。
警 告:燒 傷危 險。電 池 液 如遇 到 火 花 或 火 焰 可能 會 引起
燃 燒。
警 告:不論是因為任何理由,都不要嘗試打開電池。如果
電池 組的外 殼 破 裂 或 損 毀,請勿 放 進充 電器。切 勿 撞 擊、
摔落或損毀電池組。切勿使用受到重擊、墜落或出現其他
損壞情況的電池組或充電器(例如釘子刺穿、以鎚子敲打
或踩踏)。否則可能會引起觸電或觸電致死。損毀的電池
組應該送回維修中心進行回收。
警 告:火災危險。切勿在儲存或搬運電池組時讓金屬物
件接觸暴露的電池兩極。例如,不要將電池組放在帶有鬆
動的釘子、螺絲、鑰匙等的地方(如圍裙、口袋、工具箱、
產 品 包 裝 箱 、 抽 屜 等 )。
小 心:不使用工具時,請將工具放在沒有絆倒或墜落危險
的穩定表面上。一些具有大型電池組的工具可以直立但可
能會 輕 易被 撞 倒。
運輸
警 告:火 災 危險。電池運輸途中,若兩級意外接觸導電材
料,可能會引發火災。運輸電池時,確保電池兩級受到保
註:鋰 離 子 電 池 不 應 放 在 託 運 行 李 中。
電池符合行業和法律標準(包括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
書、國 際 航 空 運 輸 協 會
(
IATA
)
危險物品處理規則、國際海運危險物
品
(
IMDG
)
處理規則以及國際公路運送危險物品歐洲協議
(
ADR
))
規定的所有適用運輸規章。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均已根據《聯合國
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測試與標準手冊》第
38.3
節 的 規 定 進 行 測 試。
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將運輸
電池組分歸為完全管制的第
9
類危險品。一般只有在運輸中包含額定能量大於
100
瓦時
(
Wh
)
的鋰離子電池時,才會將其分歸為完全管制的第
9
類危險品。
所有鋰離子電池外殼上均標註有瓦時等級。此外,由於規章的複
雜 性,
不建議對鋰離子電池組單獨採用空運,不論其額
定能量是多少瓦時,都是如此。若電池組的額定能量不超過
100
瓦時,可以同時空運工具與電池組(組合套件)。
無論運輸是否納入完全管制範圍內,運輸方均有責任諮詢瞭解針
對 包 裝、標 籤
/
標 記 及 單 據 要求 的 最 新 規 定。
手冊本節資訊基於良好商譽原則提供,在編製文件時被視為準確
無誤,但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買方負有確保其行為遵
守適 用法規的 責任。
儲 存 建 議
1.
乾 燥、涼 爽、太 陽 不 會 直 接 照 射、不 會 過 熱 或 過 冷 的 地 方,就
是電池組的最佳存放地點。為達到最大效能和使用壽命,不使
用電池時請以室溫儲存電池組。
2.
欲長期儲存,建議將電力全滿的電池組從充電器卸下,儲存於
涼爽、乾燥處,使電池組效能達到最佳。
註:電池組不應在電力耗盡的情況下儲存。在使用之前,電池組
必 須 再 次充 電。
充電器和電池組上的標籤
除了本手冊的圖示之外,充電器及電池組上的標籤包含以下圖示:
使用前請閱讀使用手冊。
充電時間請見
技術資料
。
切勿插入導電體。
切勿為損毀的電池組充電。
切 勿 暴露在 水中。
立 即更 換損 壞 的 電 線。
只在溫度介於
4˚C
至
40˚C
之 間 充 電。
僅 供 室 內 使 用。
棄置電池組時要顧及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