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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iRobot Corporation, 8 Crosby Drive, Bedford, MA 01730 USA.保留所有權利。
iRobot 和 Roomba 是 iRobot Corporation 的註冊商標。
Clean Base 是 iRobot Corporation 的商標。Wi-Fi 和 Wi-Fi 標誌是 Wi-Fi Alliance 的註冊商標。
法規資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
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
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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