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2
综合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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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指示
1. 不可自行开启本机进行维修或改造!本产品不设有用户自行检修的零件,本机的维修须请具备专业资格
的人员进行。开启机器及随意改造内部电路会令检修人员难以维修本机,而且会对机器造成性能或质量
的影响。
3. 设备不应遭受水滴或水溅,机器上不应放置诸如花瓶一类的装满液体的物品。
7. 用电源插头和器具耦合器作为断开装置,断开装置应当保持能方便地操作。
6. 设备应当连接到带保护接地连接的电网电源输出插座上。
5. 设备上不要放置裸露的火焰源,如点燃的蜡烛。
4. 通风孔不要覆盖诸如报纸、桌布和窗帘等物品而防碍通风。
8. 必须遵照电池废弃的相关地方条例来废弃旧电池。
2. 为了充分通风,设备背面和两侧应最少保留10cm,顶部应最少保留20cm的空间。
9. 仅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安全使用,标志见图1。
10. 仅适用于非热带气候条件下安全使用,标志见图2。
图1 图2
执行标准:GB8898-2011; GB/T13837-2012
安全注意事项
警 告:谨防触电,切勿打开机盖。
等边三角形中有箭头闪电符号的图形表示警
告使用者在产品内有高压电,会导致人为的
触电。
等边三角形中有叹号的图形表示警告使用者
该设备有重要的操作和维护指示。
谨防 触 电
切勿 打 开机 盖
警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