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低功率射頻警語
VDarts H2. H2L. H3L 全球聯網飛鏢靶
敬告使用者:
1. 本產品使用時,不致造成違反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之控制、調整及開關
之使用辦法。
2. 本產品不得任意調整更改各項零件或對於發射之功率影響之作為,若有操作問題請
與本公司聯繫;並由本公司負起監督及維修之責任。
3. 根據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
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係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