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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模式
標示影像檔案與著作權保護
此相機讓您可利用文字及其他標記,標示您的影像檔案。
為此,您可以在每次拍攝時,於2個欄位中提供最多17個字元的
資訊。
1. 從主選單(請看第26/120頁)選擇
版權資訊 (第4頁,
設定區域)。
•顯示幕上出現一個含有三個項目的子選單:
版權資訊 、
資訊及藝術家。開始時只啟用版權資訊列。
2. 啟動
版權資訊功能,並確認啟動。
•接著啟用資訊列,第一個位置標示為可供編輯。
3. 使用設定轉盤(30)選擇想要的列;按下十字鍵(31)的相
應方向按鈕選擇其他區域。
可在藝術家列按下十字鍵的相應方向按鈕或使用INFO按鈕
(32)或
SET按鈕(21)完成選擇。
您可選擇不同的標點符號、0到9的數字、大/小寫字母及空格
符號;這些符號依此順序組成一個無限迴圈。
4. 按一下
SET或INFO按鈕,確認您的設定。
用GPS功能記錄攝影地點
必須先安裝多功能手把(隨產品提供的配件,請看第100頁),
才能使用這些選單項目。
全球定位系統(GPS)可定出其訊號接收器在世界任一角落的方
位。多功能手把配備相應的接收器。手把安裝到相機後,相機將
可接收相關訊號並更新位置資料。它能將經度、緯度及海拔等資
料寫入EXIF資料裡。
提示:
相應的相機選單功能必須在安裝了多能手把後才能使用。
設定該功能
1. 從主選單選擇GPS (第4頁,設定區域),然後
2. 於此處選擇
開或關。
•顯示幕(34)上的「衛星」符號
(
)
顯示當時狀態(僅在攝影資料顯示區)
–
=上次定位是1分鐘內
–
=上次定位是24小時內
–
=上次定位已超過24小時,或是沒有位置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