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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 SUPERSTAR BACKFLOAT - Page 29

Monster SUPERSTAR BACKFL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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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牙連接
如要使用藍牙進行音頻連結,請先將 SuperStar™
BackFloat™ 與您的音頻來源 (音樂播放器、智慧型手機、
筆記型電腦或其他搭載藍牙的音樂來源裝置) 配對。
首先按下藍牙按鈕三秒鐘或直到您聽到提示音時為止。
藍色同步指示燈將亮起並閃爍。這意味著SuperStar
BackFloat™處於配對模式。確保您的音訊源上的藍牙被啟
動,稍後「Monster SuperStar
BackFloat™」將出現在您的
可能的藍牙連接清單中。按您的音樂播放機上的「配對」
或「連接」,當連接完成後,SuperStar
BackFloat™上的
藍色指示燈將變為持續的藍色。
您被配對。
(為方便起見,從現在起,當您打開SuperStar
BackFloat™
時,它會自動搜索上次被配對的藍牙設備)。
注意:此裝置可重設 SuperStar™ BackFloat™ 的藍牙配
對資訊。
要使用這一功能,按下藍牙按鈕超過五秒鐘,之前的配對
資訊將從SuperStar
中被刪除。
USB連接
您可使用附帶的USB電纜將您的SuperStar
BackFloat™直接
連接到一台播放設備。在這種模式下,我們建議從您的播
放設備上控制音量和進行曲目選擇。
有線連接
SuperStar
BackFloat™
有一個標準3.5毫米音訊接入插
孔。如果沒有藍牙源可用或如果您只是喜歡一個有線連
接,可以使用身歷聲3.5毫米連接器直接將您的SuperStar
BackFloat™
連接到您的音訊源。您將需要一條兩端帶有3.5
毫米連接插頭的電纜。(此電纜不包括在內)
播放/暫停
您可以使用藍牙按鈕播放和暫停您的音樂。要執行此功能
請按下並迅速鬆開按鈕。
作為揚聲器使用
當通過藍牙與您的電話配對後,你將能夠撥打和接聽電話。
如何接聽電話:
按下並釋放藍牙按鈕即可接聽來電。
要拒絕來電:
按住藍牙按鈕3秒鐘。
要結束通話:
按下並釋放藍牙按鈕。
您還可以繼續回答、拒絕或掛斷電話。
音訊優先順序
因為SuperStar
BackFloat™有這麼強的連線性,所以設置了
一個內部過程對各種輸入進行優先排序。
第一優先順序:
藍牙連接對音樂和電話優先。
第二優先順序:
USB。來自USB電纜的音訊有第二優先順序。
第三優先順序:
3.5毫米AUX接入具有第三優先順序。
輸入的音頻不會重疊,您隨時可聽見來電鈴聲。
有限責任保固說明
MonsterLLC7251 West Lake Mead Blvd.Las VegasNV 89128USA
[請注意:MONSTER不接受運至該地址的產品——請依照下面“如何申請保
固”的指引] (415 840-2000 (“以下稱Monster”)向您提供本有限責任
保固說明。成文法或判例法可能會提供給您附加的權利或救濟,不受本有限
責任保固說明的影響。
定義
“適當使用”是指如下對產品的使用(i)出自私人使用的(而非商業的)目的,
ii)遵守所有可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規章(包括但不限指建築和/或相關用電
規範),(iii)遵守產品隨附的資料和文件中生產者的建議和/或指示,以及
iv)在允許的情況下,有正確的接地處理。
“授權經銷商”是指任何如下的經銷商、轉銷商或零售商(i)根據您所購買產
品的地區的法律,被授權從事商業活動,並被允許向您出售產品,(ii)直接
Monster或與Monster有合同關系且遵守合同中所有條款與條件的第三方購
買產品,以及(iii)向您出售的產品是嶄新的,並且放置在原包裝中。
“正式保固申請”是指根據本有限責任保固說明的“正式保固申請”說明內
容提起的申請。
“產品”是指如下產品(i)列在下面的規格表中,(ii)是您從授權經銷商處
購得,嶄新並且放置在原包裝中,以及(iii)其序列號(如有)未被去除,
塗改或破損的產品。
“產品缺陷”或“有缺陷的產品"是指您從授權經銷商處購得產品時具有,
使其無法按照產品隨附的Monster文件正常運行的缺陷,除非該缺陷是全部或
部分由以下原因造成(a)非適當使用所導致,(b)由於Monster員工以外人
員的運輸、疏忽、不當使用或者濫用所導致;(c)由於Monster員工以外人
員對產品的修改、竄改或改造所導致;(d)意外事故(符合產品缺陷條件的
故障除外)所導致;(e)由於Monster員工以外人員對產品的維護或服務所
導致;(f)將產品置於高溫、強光、日曬、液體、沙塵或其他污染物中所導
致,或(gMonster無法控制的事由所導致,包括但不限於不可抗力、火災、
暴風雨、地震或洪水。
“保固期限”是指Monster應當收到您的正式保固申請的期限。與產品缺陷相關
的不同保固期限請參見下面的規格表。保固期限自您從授權經銷商購買或收
到(以較後發生者為準)產品之日起算,以授權經銷商的發票、銷售收據或
裝箱單為證。如果您沒有能夠證明購買或收執日期的書面憑證,則保固期限
自該產品出廠日起,經過三(3)個月開始起算,以Monster的記錄為證。
保固期限自規格表中所列的期限過期或您將產品讓與時終止,以先發生者為
準。而且,您必須在發現(如果該產品缺陷顯而易見,您必須在應當發現)產
品缺陷起二(2)個月內打電話給Monster來獲得一個退貨許可號(請參考
“如何申請保固”所述)。
“您”是指最初從授權經銷商處購買原裝產品的個人或實體。本有限責任保固
說明不適用購買下列產品的個人或實體(i)已被使用過或沒有包裝的產品,
ii)被轉售、出租或用在其他商業用途的產品,或(iii)非來自授權經銷
商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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