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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幅度:1/3EV。)
3.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
在狀態區域裡的距離指示部分,計算及顯示適當的曝光
距離。即使採用相同的閃充量,該適當曝光距離會因應
相機的感光度或光圈值的改變而有所不同。
當運用手動閃光,可以使用以下方程式計算適當曝光:
閃光燈指數(GN) / 拍攝距離(m) = 光圈值(F)
有關此閃光燈的閃光燈指數(GN),請參閱在本說明書末
部的[表 1]。
在一張照片上要表現主體的動態,就如影像不斷重現,
是可通過快門長開及使用閃光燈連續發射而拍成。
使用相機的手動曝光模式(“M”)。
1. 設定閃光燈模式為[MULTI]。
2. 在模式細節區域,設定閃光量,
以 Hz 設定閃光間隔( 例:
10Hz=每秒 10 次的發射頻
率),及以"x"設定閃光數量。
3. 設定低於"閃光數量"和"閃光頻率"的快門速度。
4. 以充電完成提示燈檢查閃光燈狀態及開始拍攝。
可以連續發射的閃光數量是取決於閃光量和閃光頻率
的組合而有所不同,請參閱在本說明書末部的[表 2]。
當閃光燈離開相機,以遠距離方式操控,可以擴展創作。
可以運用相機的內置閃光燈或另外的主導誘發燈
(Master Flash)來遙控操作 EF-630。
EF-630 擁有 3 項適合不同應用場合的無線閃光燈模式。
無線
自動閃光功能
無線頻閃功能
裝載在相機上的閃光燈被稱為[主導誘發單位],而離
開相機的閃光燈被稱為[從屬被誘發單位]
請將閃燈安放距被攝體範圍自 0.5m - 5m;而相機與被
攝距離為 1m - 5m
請將‵從屬被誘發燈′,安置在隨燈附贈的小型燈座上,
安放在欲置的發放位置。
無線閃光可與相機的一體式閃光燈一起使用(僅限具
有無線閃光主燈拍攝功能的型號)。有關相機設定,請
參閱相機的使用說明書。
EF-630
可與
EF-610 DG SUPER EO-ETTL II
一併使用。
在這情況下,會以
EF-610 DG SUPER
為從屬被誘發單
位,當設定
EF-610 DG SUPER
時,請參閱
EF-610 DG
SUPER
的使用說明書
(EF-610 DG SUPER
的從屬燈識
別碼是不同的,請參考以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