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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安全注意事項
1.1 送電前
危險
主回路端子必須正確配線,單相 L1(L)、L3(N) /三相 L1(L)、L2、L3(N); 400V : L1、L2、L3
為電源輸入端子,絕對不可以與 T1、T2、T3 混用;混用時,送電將造成變頻器的損壞。
注意
所選用之電源電壓必須與變頻器之輸入電壓規格相同。
搬運變頻器時,請勿直接提取前蓋,應由變頻器本體搬運,以防止前蓋脫落,避免變
頻器掉落造成人員受傷或變頻器損壞。
請將變頻器安裝於金屬類等不燃物材料之上,請勿安裝於易燃性材料上或附近,以防
止發生火災。
若多台變頻器同放在一個控制盤內,請外加散熱風扇,使盤內溫度低於 50℃ 以下,
以防過熱或火災等發生。
請於關閉電源後,再拆卸或裝入操作器,並請按圖操作固定操作器,以免接觸不良造
成操作器故障或不顯示。
注意:安裝環境限制,內含風扇機種為‐10~50℃,不含風扇機種為‐10~40 ℃
警告
本產品系通過 IEC EN61800-3、EN61800-5-1 限制區域使用等級。在某些環境下使用本產
品時,可能造成電磁干擾,故在使用前請先進行適當的測試,同時請務必做好接地工程。
注意
產品的安裝及使用必須由有資格的專業電氣人員進行。
產品的安裝必須以固定式配線方式進行。
1.2 送電中
危險
若停電時間大於兩秒(功率越大,可允許斷電時間愈長),會使變頻器失去控制電
源,故在電源恢復送電以後,變頻器運轉與否,是根據 00- 02(或 00- 03)及 07- 04
參數的設定及外部開關的狀態而決定,此時視為重新開機。
若停電時間短,變頻器仍擁有控制電源,因此當電源恢復時,變頻器能否自行啟動,
將取決於 07- 00 參數的設定。
當重新開機時,變頻器運轉與否,取決於 00-02 或 00-03 及 07- 04 的設定及電源開
關/運轉開關(FWD/REV 開關)的狀態(與 07- 00/07- 01/07- 02):
1. 00-02(或 00-03)=0 時,重新開機後,不會自動啟動。
2. 00-02(或 00-03)=1 且電源開關或運轉開關(FWD/REV 開關)關斷時,重新開機後,
不會自動啟動。
3. 00- 02(或 00- 03)=1 且電源開關及運轉開關導通且 07- 04=0 時,重新開機後,會
自動啟動。基於安全考慮,請在停電以後將電源開關及運轉開關(FWD/REV 開關)關
斷,以避免突然復電後,對機器及人身造成傷害。
07- 04=0 時,為確保人身及機器設備安全,請參照 07- 04 詳細使用說明及建議。
1.3 運轉前
危險
送電前請確認變頻器之機種容量和變頻器功能參數 13- 00 所設定的機種容量相同。
注意
電源投入時,變頻器會先閃爍 01- 01 所設定的變頻器供電電源電壓 2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