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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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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保養
本產品保養期為自購買日起計, 詳細內容請見保養卡。在產品保養期內,我
們會就因產品用料或工藝導致的故障提供免費保修,並會視情況作出維修或
更換。本保養適用於授權分銷商銷售本產品的國家。
本保養並不涵蓋:因不當操作、正常磨損或使用造成的損壞,以及對本設備
的數值或操作無明顯影響的瑕疵。若經非授權人士維修,或維修時不使用原
廠百靈零件,保養將即時失效。
產品規格
類型: 免接觸額溫槍( NTF 3000 )
測量範圍: 34.4°C ( 93.9°F ) – 42.2°C (108°F )
準確度: 0.1°C (0.1°F )
實驗室精確度: 35-42°C 範圍( 95-107.6°F 範圍); ± 0.2°C(± 0.4°F)
以上範圍之外 ± 0.3°C(± 0.5°F)
(環境溫度:15 - 40°C ( 59 - 104°F ) )
顯示幕: 液晶體顯示幕,可顯示4位數字及若干專門標誌
音效: 正常體溫範圍:鳴響1次,為時2秒
音效: 發燒:紅色或黃色體溫範圍:10次短鳴
操作溫度: 15°C – 40°C ( 59°F – 104°F )
自動關機: 最後一次測量後閒置60秒
重量: 99.5克(含電池);77.1克(不含電池)
最佳使用期間: 5 年
長期存放
存放/運輸溫度: –25°C - 60°C(–13°F - 140°F )
濕度: 15–95%,無凝結
電池: 2粒AA電池,可測量至少1000次
壓力: 700-1060hPA (0.7-1.06 atm)
本紅外線額溫計符合ASTM E1965-98的溫度計產品要求。Kaz Europe Sàrl
( 地址:Place Chauderon 18, CH-1003 Lausanne - Switzerland ) 有責任確保產品完全
符合該標準。
ASTM對36°C - 39°C (96.8°F- 102.2°F) 顯示範圍內的紅外線體溫計實驗室準確度要求是
± 0.2°C (± 0.4°F),而對水銀及電子溫度計的要求(ASTM標準667-86及E1112-86)為
± 0.1°C (± 0.2°F)。
本裝置符合以下標準:
IEC 60601-1:2006:電子醫療設備。有關基本安全及基本效能的一般要求
ISO 80601-2-56:有關用於測量體溫的體溫計的基本安全及基本效能的特定要求
ASTM 1965E – 紅外線體溫計的ASTM標準
EN 12470-5: 2003«體溫計»:第三部分:含有最大裝置的纖巧型電子儀器(非預測性及
預測性)的效能
IEC 60601-1-2:基本安全及基本效能的一般要求 – 輔助標準:電磁相容性 – 要求和
測試
注意:若電磁或其他干擾超出IEC 60601-1-2指定的正常範圍,切勿使用本裝置。
EN 980:2008用於標籤醫療設備的標誌。醫療設備製造商提供的EN 1041: 2008資
訊。EN 60601-1-11: 2010電子醫療設備 – 第1-11部分:基本安全及基本效能的一般要
求 – 輔助標準:有關用於家居保健環境的電子醫療設備和電子醫療系統的要求。
BF類裝置
內置電源裝置
連續操作
IP20, EN IEC 60601-1-11: 2010有關用於家居保健環境的電子醫療設備和電子醫療系統
的要求。
電子醫療設備需要特別留意電磁相容性。有關電池相容性的詳細說明,請聯絡顧客諮詢
熱線。
便攜和流動型射頻通訊設備會影響電子醫療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