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3.3
录像中拍照
您可以使用本设备拍摄现场。
1. 请于录像期间按 按键撷取录像画面。
2. 当屏幕中央显示 图标,表示录像画面已撷取完成。
注:
1. 摄像中撷取的照片尺寸取决于图像分辨率的设置。
2. 行驶中若执行摄像中拍照,其照片的清晰度可能会受限于标的物的移动速度与外在环境光源的变化,因
此拍照功能较适用于事故发生时或路口红绿灯停驶时,采用静态的方式拍照存查。
3.4
行车安全
注:
1.行车安全的各项功能无法同时触发两项以上的警示,若设备已触发语音与警示画面,在当下警示未停止
之前,其他的语音与警示画面会被忽略。
2.设备必须在卫星定位已完成的状态下才能作用
测速照相提示
、
自訂测速点管理
、
自訂速限提示
与
车道偏
移侦测
,使用前请确认设备的卫星定位已完成。
3.在阴雨、夜晚或光线不足的环境下启用
车道偏移侦测
、
前车车距侦测
等功能,设备可能会发生误判,
道路驾驶请依实际路况作判断。
下列的行车安全功能仅提供参考,道路驾驶请依实际路况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