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IIT ID 标示于产品上
安全说明:
- 请在温度为0°C (32°F)至40°C(104°F)之间的环境中使用本产品。
- 请依照产品上的电源功率贴纸说明使用正确的电源变压器,如果使用错误规格的电源
变压器有可能会造成内部零件的损坏。
- 请勿将产品放置于不平坦或不稳定的表面,若产品的机壳段损,请联络维修服务人员。
- 请勿在产品上放置其他物品,请勿将任何物品塞入产品内,以避免引起组件短路或电路
损毁。
- 请保持机器在干燥的环境下使用、雨水、湿气、液体等含有矿物质将会腐蚀电子线路
,请勿在雷电天气下使用数据机。
- 请勿堵塞产品的通风孔,以避免因散热不良而导致系统过热。
- 请勿使用破损的电源线,附件或其他周边产品。
- 如果电源已毁损,请不要尝试自行修复,请将其交给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或经销商来处
理。
- 为了防止电击风险,在搬动主机之前,请先将电源线插头暂时从电源插座上拔除。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图中之数字为产品之环保使用期限。仅指电子电
气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从而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人身、财产造成严重
损害的期限。
声明:
本产品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 "的通用微功率设备F类设备要
求,使用频率∶2400-2483.5MHz;发射功率限值:10mW( e.i.r.p),频率容限:75kHz。
(一) 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天线类型
为PCB板载天线,设备开机后通过拨动开关选择,进入微功率模式;若要退出微功率模式,
则相应通过拨动开关操作,进入其它模式。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扩大发射频率范围、加大发射功率(包括额外加装
射频功率放大器),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及医疗(ISM)应用设备的于扰或其他合法的无线
电台(站)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于扰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消除干
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气象雷达站 、
卫星地球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军民用无线电台(站)、机场等 的电磁环
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及相关行业主管部 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 摄氏度∶0℃~+40℃)和电压( DC 5V)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