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所引起的,以及「產
品」的正 常磨損。
b) 在適用的有限保證期內,「消費者」未將關於
「產品」的缺陷或故障告知「諾基亞」。
c) 「產品」系列號碼或附、配件日期代碼遭去除、
損毀或塗改。
d) 缺陷或損壞是由流動電話系統在功能方面的缺
陷,或是外接天線接收信號不足引起的。
e) 與「產品」一起使用或連接起來的附、配件不
是「諾基亞」提供的,或不適合與「諾基亞」
流動電話一起使 用,或者「產品」被用於非其
意圖使用的用途。
f) 電池短路、電池或電池單元的密封包裝被破
壞,或者有人為損壞的痕蹟,或是電池被使用
在非其被指定使用的 設備上。
10. 如果在有限保證期內發生問題,「消費者」應採取
下列的步驟﹕
a) 「消費者」應該將「產品」送回到購買的地方進
行修理或更換。
b) 如果按(a) 項執行不方便,「消費者」應與當地
的「諾基亞」辦事處聯繫,索取最近的授權服
務中心的地址。
c) 「消費者」應安排將「產品」送到授權服務中
心。從裝置上拆除「產品」的相關費用並不屬
於本有限保證的 範圍。
d) 如果需要不屬於本有限保證的範圍的零件與人
工,「消費者」將需支付相應的費用「消費
者」應負擔與重新安 裝「產品」有關的費用。
e) 如果「產品」中有某些運營商設定的功能(如鎖
定 SIM 卡),「諾基亞」保留在提供服務前讓
「消費者」詢問 相關流動電話運營商的權利。
f) 如果「產品」送回「諾基亞」時已過了有限保
證期,「諾基亞」將採用其通常情況下的服務
政策,並向「消 費者」收取相應的費用。
11. 任何適銷性的默示保證、或是對於特定用途的適用
性的默示保證,僅限於前列的有限保證期內。否
則,前述有限保 證條款就是購買者僅有的補償,
而且取代其他所有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證。「諾基
亞」對於附帶的或間接的損失或預 期利益或利潤
的損失,談話隱私的損失或損害,以及由於使用或
無法使用「產品」而導致的停工或資料的損失或
損壞等情況,不承擔責任。
12. 本有限保證所提供的權益是對各國家和地區適用的
強制性立法所規定的其他權利與救濟的補充。
13.「諾基亞」不承擔,也不授權其授權服務中心或個
人或實體為其承擔,任何超出本有限保證中所明訂
範圍以外的責 任和義務。
14. 所有保證資訊、產品功能和規格有可能隨時修改,
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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