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179
校准高度计:
1. 将表冠拔出至中间位置,并等待指针停止移动。
2. 拔出表冠时,如果高度计已关闭,下端逆跳指针将指向
上次使用高度计时所选的单位;如果高度计已开启,下
端逆跳指针则会指向当前所选的高度显示单位。第
4 中
心指针和上端逆跳指针应指向当前高度。
3. 按 A 或 B 键钮分别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移动第 4 中心指
针,直到指针指向所需的校准高度。按住
A 或 B 键钮可
快速移动指针。上端逆跳指针根据第
4 中心指针显示的
高度值进行移动。
4. 完成后将表冠按回。
开/关高度计
要打开高度计,请按
C 键钮。下端逆跳指针将指向
METERS(米)。第 4 中心指针通过外圈的标度显示当前高
度(以百和十计),每十米/十英尺用分隔符隔开。上端逆
跳指针显示当前的高度值(以千计),每一千米/一千英尺
用分隔符隔开。
要将单位从
METERS(米)改为 FEET(英尺),再按一下
C 键钮。要将单位从 FEET(英尺)改为 METERS(米),
按两次
C 键钮(高度计将先关闭,然后重新开启,并以米
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