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 - 11
IEC标志
务必在使用前阅读和理解操作说
明。
双重绝缘 危险—禁止在患者或设备附近吸烟。
保持机器干燥。 目录号 禁用油脂或润滑油
触电危险。只有经授权人员可拆卸
机壳。
序列号 请勿在热源或明火附近使用。
关闭
打开
设备操作
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本设备只能凭医师处方销
售。
重置 氧浓度正常
最大建议流速:5升/每分钟
交流电 氧浓度低
B型应用部分 需要维修
本设备包括按照欧盟指令2012/19/EU(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回收
利用的电子和/或电气设备
重要安全防护措施
请在使用DeVilbiss制氧机前先完整阅读本使用指南。本指南中的重要保障信息皆有标示;请特别注意所有安全信息。
使用前请先阅读所有说明。
警告
警告指示使用者或操作人员可能受伤。
• 氧气会导致快速燃烧。请勿在本机运行时或靠近正在吸氧的人时吸烟。
• 保持制氧机和输氧管离热源、发火花物体或明火至少2米(6.5英尺)以上
• 为确保您可以根据自身医疗状况获得治疗量的氧气输送,525制氧机必须:
• • 在根据个人情况进行一项或多项设置后或根据您的自身活动量开立处方后才可使用。
• • 在配合符合制氧机制造商和设置好制氧机后所使用的规格的部件和附件的特定组合后使用。
• 为了您的安全,制氧机必须依照医师处方使用。
• 本设备不适合在易燃麻醉剂与空气、氧气或氮氧化物的混合环境中使用。
• 本设备包含电气和/或电子器材。处置设备零部件时请遵照当地管理条例和回收计划。
• 安装515LF-607低输出流量计组件包会导致低流量警告不工作。
• 在氧气治疗前和治疗中,仅可使用兼容氧气的水性乳液或软膏。绝不可使用石油或油性乳液或软膏,以避免起火和烧伤的风险。
• 不要为配件、连接件、管道或制氧机的其他附件涂抹润滑剂,以避免起火和烧伤的风险。
• 仅可使用制造商推荐的备件,以确保机器运行正常及避免起火和烧伤的风险。
• 将该设备用在海拔4000米以上、温度超过35°C或相对湿度超过95%的情况下,可能会影响流速和氧气百分率,从而影响治疗质量。有
关测试参数请参见详细规格。
• 在存在氧气的情况下容易起火及蔓延。如果制氧机已开启但未使用,不要将鼻导管或面罩放在床单上或椅垫上,因为氧气可使这些材料易
燃。未使用时,请关闭制氧机,以防止氧气积聚。
• 在氧气治疗过程中,如您感到不适或处于紧急情况下,请立即寻求医疗救助以避免伤害。
• 老人、儿童或任何其他不能表述身体不适的患者,均可要求额外的监视和/或分布式报警系统,以将不适和/或紧急情况的信息传送给负责的
医务人员来避免伤害。
• 在氧气治疗过程中吸烟危险,且很可能导致面部烧伤或死亡。禁止在存放制氧机或任何含氧气附件的房间内吸烟。如果您要吸烟,必须记得
关闭制氧机,拿开鼻导管并离开放置鼻导管、面罩或制氧机的房间。如不能离开该房间,必须等到关闭制氧机10分钟后才能吸烟。
• 在氧气治疗过程中明火危险,且很可能导致起火或死亡。在放置制氧机或任何含氧气附件的地点的2米内,不可使用明火。
• 该设备分类为IPX0,这意味着其没有防水功能。请保持设备干燥。
• 请勿在患者使用该设备的同时维护或清洗设备。
• 在某些情况下,氧气治疗可能具有危险性。建议在使用本机前咨询医师。
•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 当在极端操作条件下使用设备时,设备底部排气孔附近的温度可达到63°C。请保持身体各部位离该区域至少32英寸远。
• 电源线和插头的不正确使用可导致烧伤、火灾或者其他触电危险。如果电源线损坏请不要使用本机。
• 2012年7月1日后生产的DeVilbiss制氧机已配备防火型出口嘴管件,可防止火势蔓延至设备内部。2012年7月1日前生产的制氧机
需由经销商更换防火型出口嘴管件。
• 为防止出现火情时火势经由输氧管对患者造成伤害,应在患者附近放置至少一种防护装置。欲了解该防护装置,请联系当地经销商。
• 在尝试任何清洁程序前,请先确认机器处于“关闭”状态。
CN-525K3
禁止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