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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C 聲明
本裝置符合 FCC 規則第 15 部分。操作需遵循以下兩個條件:(1) 本裝置
不得導致有害干擾,及 (2) 本裝置必須接受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可能導
致意外操作的干擾。
本設備已經過測試,根據 FCC 規則第 15 部分,發現符合針對 B 類數字
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旨在提供合理的保護,以防在住宅安裝中出現有
害干擾。本設備會產生、使用及放射無線電頻率能量,若未根據指示進
行安裝及使用,可能會對無線電通訊產生有害干擾。但是,不保證在特
定安裝中不會出現干擾。若本設備對電台或電視接收產生干擾 (可以透
過關閉與開啟設備來確定),建議用戶嘗試透過以下一個或多個措施來
糾正干擾:
•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加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連接設備至插座,使其與接收器連接的電路不同。
• 諮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電台/電視技術人員以尋求幫助。
• 本機及其天線不能與其他天線或發射器放在一起或一同操作。
• 為使本品符合無線電頻率暴露要求,天線與人體之間必須至少保持
20 厘米的距離。
FCC 警告:未經合規責任方明確核准,對設備做出任何變更或修改會使
您無權操作設備。
本 B 級數位裝置符合加拿大 ICES-003 的要求。
FCC ID: 2ADTG-U1000
IC: 12594A-U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