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 用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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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合法性声明 (低压电器、电磁兼容性)
加拿大管理条例信息 (仅适用于加拿大)
本数字器材未超过加拿大通信部在《无线电干扰管理条例》中就数字器材无线电噪音辐
射所规定的 A 类限制。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加拿大通信部 (DOC)管理条例,未经 Dell 计算机公司正式批准
而进行修改或者变更可能会剥夺您对本设备的操作权利。
本 A 类数字器材符合 《加拿大致扰设备管理条例》中的所有要求。
对于以下产品: LCD 显示器 (类别名称)
机架式安装 (型号名称)
制造地:
Compal Electronics, Inc.
台湾桃园县 Pin-Cheng 城 Nan-Tung 路 8 号
我公司谨在此声明,本产品符合 EEC 委员会成员国所定指导原则中规定的与 93/68/EEC 《CE 标
记共同导则》、 73/23/EEC 《低压电器共同导则》及 89/336/EEC、 92/31/EEC 《电磁兼容性共同
导则》相关的所有主要安全要求。 本声明对根据生产图表附录生产的、作为本声明组成部分的所
有样品均为有效。 与电气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要求评估相关的标准如下:
低压电器共同导则:EN60950
电磁兼容性:EN55024、 EN55022、 EN61000-3-2、 EN61000-3-3
1. 合格证 / 实验报告签署方:
LVD:TÜV
2. 技术文档保存地:
Compal Electronics, Inc.
可根据要求提供。(制造商)
Compal Electronics, Inc.
Jui-kuang 路 581 号
台湾台北 Neihu,邮政编码 114
安全部
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