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EX3™ 步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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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指南和製造商聲明-電磁抗擾度
EX3 步進器旨在用於下列指定的電磁環境中。EX3 步進器的客戶或使用者應確保其用於該等環境中。
抗擾度測試 IEC 60601 測試級別 合規級別 電磁環境-指南
傳導 RF
IEC 61000-4-6
輻射 RF
IEC 61000-4-3
3 Vrms
150 kHz 至 80 MHz
3 V/m
80 MHz 至 2.5 GHz
3 Vrms
150 kHz 至 80 MHz
3 V/m
80 MHz 至 2.5 GHz
不應在任何 EX3 步進器零件(包括線纜)的建議隔開距離內使用可擕式和移
動 RF 通信設備,該隔開距離是透過適用於發射器頻率的方程式計算得出的。
建議的隔開距離:
d
= 1.2 m
150 kHz 至 80 MHz
d
= 1,2 m
80 MHz 至 800 MHz
d
= 2,3 m
800 MHz 至 2.5 GHz
其中 P 為發射器製造商提供的發射器最大額定輸出功率(瓦特,W),d 為建
議分隔距離(米,m)。
透過現場調查電磁情況而確定的固定 RF 發射器場強
a
應低於每個頻率範圍的
合規級別。
b
在標注有以下符號的設備附近使用可能會發生干擾:
注意: 在 80 MHz 和 800 MHz 條件下,適用較高的頻率範圍。
注意: 該等指引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情況。電磁傳播會因建築物、物體和人員的吸收與反射而受到影響。
a.
固定發射器(例如無線(手機/無繩)電話和地面移動無線電、業餘無線電、AM 和 FM 無線電廣播、電視廣播的基站)的場強無法從理論上準
確預測。若要評估固定 RF 發射器產生的電磁環境,應考慮對電磁情況作現場調查。如果測得的 EX3 步進器使用位置場強超過上述適用的 RF
合規級別,應對 EX3 步進器進行觀察,以便確認其正常運行。如果觀察到性能異常,可能需要採取額外措施,如對 EX3 步進器進行重新定向或
重新定位。
b.
頻率範圍若超出 150 kHz 至 80 MHz,場強應低於 3 V/m。
注意: 上述抗擾度電平適用於測試期間所監測的基本功能。本節中所述的所有功能均可視作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