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使用期限标识是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及《电
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14)》制定的,适用于中国
境内销售的电子电气产品的标识。
电器电子产品只要按照安全及使用说明内容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从生产日期算起,
在此期限内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致发生外泄或突变,不致对环境造成严
重污染或对其人身、财产造成严重损害。
产品使用后,要废弃在环保使用年限内或者刚到年限的产品,请根据国家标准采取
适当的方法进行处置。
另外,此期限不同于质量/功能的保证期限。